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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金刚烷胺

产品名称: 盐酸金刚烷胺
CAS Registry Number: 665-66-7
EINECS: 211-560-2  
别名: 三环[3,3,1,13,7]癸烷-1-胺盐酸盐; 1-金刚胺盐酸盐; 三环[3,3,1,13,7]癸烷-1-胺盐酸盐;盐酸金刚烷胺;
分子结构:
分子式: C10H18ClN
分子量: 187.70962
密度:  1.067g/cm3
沸点:  225.7 °C at 760 mmHg
熔点:  300 ºC
闪点:  96 °C
折射率:  1.558
风险术语:  R22
安全声明:  R22
危险品标志:  Xn: Harmful;

其他产品

盐酸金刚烷胺相关信息

基本资料

  药物名称:
  药物别名: 金刚胺,三环癸胺Adamantane,Amanta die
  英文名称: Amantadine Hydrochloride
  药物说明: 片剂或胶囊剂:100mg;糖浆剂:5ml
盐酸金刚烷胺

盐酸金刚烷胺

:5mg。
  结构式分子式:C10H17N.HCl 分子量 : 187.71
  主要成分: 暂无
  类 别:抗震颤麻痹药、抗病毒药。
  性 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本品在水或乙醇中易溶,在氯仿中溶解。

功能主治

  在临床上能有效地预防和治疗各种A型流感病毒的感染。在流感流行期采用本品作预防药,保护率可达50%~79%,对已发病者,如在48h内给药,能有效地治疗由于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呼吸道症状。金刚烷胺的抗病毒谱较窄,主要用于亚洲A型流感的预防,对B型流感病毒、风疹病毒、麻疹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及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均无效。由于口服吸收后能通过血脑屏障,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毒副反应。
  进入脑组织后可促进释放多巴胺,或延缓多巴胺的代谢而发挥抗震颤麻痹作用。对震颤麻痹有明显疗效,缓解震颤、僵直效果好。起效快用药后48小时作用明显,对多种炎症、败血症、病毒性肺炎等与抗生素合用退热作用好。 原发性震颤麻痹及脑炎后、脑动脉硬化的震颤麻痹综合征,预防和治疗流感A型病毒。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震颤麻痹:100mg/次,2次/日,不超过200mg/日。流感A病毒感染:200mg/日,1~2次/日。儿童,1岁~9岁:每日4.4mg~8.8mg,1~2次/日;9岁~12岁,100mg~200mg/日。
  不良反应: 暂无

药品鉴别

  (1) 取本品10mg,加水2ml 溶解后,加盐酸使成酸性, 滴加硅钨
  酸试液,即析出白色沉淀。
  (2) 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369 图)一致。
  (3) 本品的水溶液显氯化物的鉴别反应(附录Ⅲ)。
  检 查: 酸度 取本品2.0g,加水10ml溶解后,依法测定(附录Ⅵ H),pH
  值应为3.5 ~5.0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1.0g,加水10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 号浊度标准液(附录Ⅸ B)比较,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2号标准比色液(附录Ⅸ A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 ℃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 %(附录Ⅷ L)。
  炽灼残渣 不得过 0.1%(附录Ⅷ N)。
  重金属 取本品1.0g,加水23ml溶解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 )2ml ,依
  法检查(附录Ⅷ H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五。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 0.12g,精密称定,加冰醋酸30ml与醋酸汞试液5ml 溶解后,加结晶紫指示液2 滴
  ,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显蓝色,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 的高氯酸滴定
  液(0.1mol/L)相当于18.77mg
  的C10H17N.HCl 。

注意事项

  妊娠C类。应避免驾驶、高空作业等需精神集中的活动。
  制 剂: 片剂 胶囊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制剂 (1) 盐酸金刚烷胺片 (2) 盐酸金刚烷胶囊

生产企业

  上海利生制药厂、东北制药总厂、东药集团公司沈阳克达有限公司、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得恩德制药有限公司、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上海新康制药厂、上海星火制药厂、上海太平洋制药厂、朝阳制药厂、呼市第二制药厂、沈阳市新立制药厂、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修订说明书

  为保证儿童用药安全,根据盐酸金刚烷胺单方制剂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用药】的规定,2012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OTC)的说明书进行修订。
  含盐酸金刚烷胺非处方药的说明书修订内容:对于仅用于儿童的氨金黄敏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删除了【注意事项】中“1岁以下儿童应在指导下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对于可用于儿童,也可用于成人的氨酚烷胺那敏胶囊,将“5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修订为“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对于仅用于成人的复方氨酚烷胺片,删除了【注意事项】中“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的内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