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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霉素

产品名称: 链霉素
CAS Registry Number: 57-92-1
EINECS: 200-355-3  
别名: 链霉素;
分子结构:
分子式: C21H39N7O12
分子量: 581.57
密度:  1.98g/cm3
沸点:  948.2°Cat760mmHg
闪点:  527.3°C
安全声明:  Poison by intravenous and subcutaneous routes. Moderately toxic by ingestion and intraperitoneal routes. An experimental teratogen. Human systemic effects by ingestion and intraperitoneal routes: change in vestibular functions, blood pressure decrease, eosinophilia, respiratory depression, and pulmonary changes. Human reproductive and teratogenic effects by unspecified routes: developmental abnormalities of the eye and ear and effects on newborn including postnatal measures or effects. Toxic to kidneys and central nervous system. Has been implicated in aplastic anemia. Experimental reproductive effects. Human mutation data reported. When heated to decomposition it emits toxic fumes of NOx.
危险品标志:  Damage to nerves and kidneys may result from ingestion. Use restricted by FDA.

其他产品

链霉素相关信息

基本信息

  词目:链霉素
  拼音:liàn méi sù
  注音:ㄌㄧㄢ? ㄇㄟ? ㄙㄨ?

基本解释

  ◎ 链霉素 liànméisù
  [streptomycin] 一种抗生的有机碱C 21 H 39 N 7 O 12 ,是由土壤放线菌( Streptomyces griseus )产生的,能有效地抵抗许多细菌,主要用其盐治疗结核病、鼠疫、百日咳、细菌性痢疾、泌尿道感染和主要由革兰氏阴性细菌引起的其它传染病

英文翻译

  1.streptomycin
  2.【医】 streptomycin

详细解释

  抗菌素的一种。白色粉末,有苦味,对结核杆菌、鼠疫杆菌、大肠杆菌等有抑制作用。

基本资料

  
药物名称硫酸链霉素
英文名称Strepolin 、StreptomycinSulfate
类别抗生素类药。
制剂注射用硫酸链霉素
性状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无臭或几乎无臭,味微苦;有引湿性。
该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或氯仿中不溶。
功用作用硫酸链霉素为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对结核分枝杆菌有强大抗菌作用,其最低抑菌浓度一般为0.5mg/ml。非结核分枝杆菌对该品大多耐药。
链霉素对许多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布鲁菌属、巴斯德杆菌属等也具抗菌作用;脑膜炎奈瑟菌和淋病奈瑟菌亦对该品敏感。链霉素对葡萄球菌属及其他革兰阳性球菌的作用差。各组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对该品耐药。
链霉素主要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细菌与链霉素接触后极易产生耐药性。链霉素和其他抗菌药物或抗结核药物联合应用可减少或延缓耐药性的产生。
用于兔热症、鼠疫、严重布氏杆菌病和鼻疽的治疗(常与四环素或氯霉素合用)。也用于结核病的二线治疗,多与其它抗结核药合用。
用法用量1.成人常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0.5g(以链霉素计,下同),每12小时1次,与其他抗菌药物合用;细菌性(草绿链球菌)心内膜炎,肌内注射,每12小时1g,与青霉素合用,连续1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1周;60岁以上的患者应减为每12小时0.5g,连续2周。
(2)肠球菌性心内膜炎,肌内注射,与青霉素合用,每12小时1g,连续2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4周。
(3)鼠疫,肌内注射,一次0.5~1g,每12小时1次,与四环素合用,疗程10日。
(4)土拉菌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1g,连续7~14日。
(5)结核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g,或1次0.75g,一日1次,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如采用间歇疗法,即每周给药2~3次,每次1g;老年患者肌内注射,一次0.5~0.75g,一日1次。
(6)布鲁菌病,每日1~2g,分2次肌内注射,与四环素合用,疗程3周或3周以上。
2.小儿常用量肌内注射,按体重每日15~25mg/kg,分2次给药;治疗结核病,按体重20mg/kg,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g,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
3.肾功能减退患者:按肾功能正常者链霉素的正常剂量为每日1次,15mg/kg肌内注射。肌酐清除率>50~90ml/min,每24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每24~72小时给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10ml/min,每72~96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
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该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链霉素。
注意事项妊娠D类。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对链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肾功能障碍应及时调整剂量。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震颤麻痹等患者慎用。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也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链霉素: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该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该品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因该品具有肾毒性。
3.疗程中应注意定期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4.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年老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15~30mg/ml,谷浓度5~10m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56~64mg/ml,谷浓度<1mg/ml。
5.对诊断的干扰:该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用药参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该品属孕妇用药D类,即对人类有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该品可穿过胎盘进入胎儿组织。据报道孕妇应用该品后曾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因此妊娠妇女在使用该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该品属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氨基糖苷类后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

简介

  链霉素是一种从灰链霉菌的培养液中提取的抗菌素。属于氨基糖甙碱性化合物,它与结核杆菌菌体核糖核酸
链霉素化学式

链霉素化学式

蛋白体蛋白质结合,起到了干扰结核杆菌蛋白质合成的作用,从而杀灭或者抑制结核杆菌生长的作用。由于链霉素肌肉注射的疼痛反应比较小,适宜临床使用,只要应用对象选择得当,剂量又比较合适,大部分病人可以长期注射(一般2个月左右)。所以,应用数十年来它仍是抗结核治疗中的主要用药。
  链霉素由灰色链霉菌发酵生产。双氢链霉素可由湿链霉菌产生,但通常以半合成方法生产。
  由灰色链霉菌产生的广谱抗生素,分子由链霉胍、链霉糖和N-甲基-L-葡萄糖胺组成。链霉素分子中链霉糖部分的醛基被还原成伯醇基后,就成为双氢链霉素,其抗菌效能与链霉素大致相同,但对听觉神经的毒性比链霉素大。
  生产过程分为两大步骤:①菌种发酵,将冷干管或沙土管保存的链霉菌孢子接种到斜面培养基上,于27℃下培养7天。待斜面长满孢子后,制成悬浮液接入装有培养基的摇瓶中,于27℃下培养45~48小时待菌丝生长旺盛后,取若干个摇瓶,合并其中的培养液将其接种于种子罐内已灭菌的培养基中,通入无菌空气搅拌,在罐温27℃下培养62~63小时,然后接入发酵罐内已灭菌的培养基中,通入无菌空气,搅拌培养,在罐温为27℃下,发酵约7~8天。②提取精制,发酵液经酸化、过滤,除去菌丝及固体物,然后中和,通过弱酸型阳离子交换树脂进行离子交换,再用稀硫酸洗脱,收集高浓度洗脱液──链霉素硫酸盐溶液。洗脱液再经磺酸型离子交换树脂脱盐,此时溶液呈酸性,用阴离子树脂中和后,再经活性炭脱色得到精制液(见彩图)。精制液经薄膜浓缩成浓缩液,再经喷雾干燥得到无菌粉状产品,或者将浓缩液直接做成水针剂。

用法用量

成人

  常用量①抗菌,肌内注射,一次0.5g(以链霉素计,下同),每12小时1次,与其他抗菌药物合用;心内膜炎(细菌性),肌注,与青霉素G联合,一次1g,每12小时1次,连续一周,继以0.5g,每12小时1次,连续一周;60岁以上的患者应减为0.5g,每12小时1次,连续二周。②心内膜炎(肠球菌性),肌注,与青霉素G联合,一次1g,每12小时1次;连续二周,继以0.5g,每12小时1次,连续四周。③鼠疫,肌注0.5-1.0g,每12小时1次,疗程10日。④土拉菌病,肌注,O.5一1.0g,每12小时1次,连续7一10天。⑤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肌注,一日1.0g,分2次,或一次0.75g,一日1次;如临床情况许可,改用间歇给药,即减为每周给药2―3次,每次1g;老年患者肌注,一次0.5―0.75g,每日1次。
链霉素

链霉素

小儿

  常用量肌内注射,其他感染按体重每日15―25mg/kg,分2次给药;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20mg/kg,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g。

注意事项

  对患者应注意监测:①听电图,对老年患者需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进行听电图检测高频听力损害;②温度刺激试验,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用以检测前庭毒性;③肾功能测定,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测定肾功能,以防止严重肾毒性反应。
  (1)应监测血药浓度、血药峰浓度超过50μg/ml时引起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经常监测血药峰浓度,以不超过20―25μg/ml为宜。
  (2)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可由本章氨基糖苷类所附公式计算而得。
  (3)给予首次饱和剂量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或听力减退的患者应减量或停用,由于链霉素在体内不被代谢,主要由尿液排出,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体内可能积聚而达到中毒浓度。
  (4)患者应给予充足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的程度。
  (5)当用药数日或数周(结核病)后患者感觉病情有所好转时,仍需继续完成规定的疗程。这一点极为重要,尤其是结核病治疗过程中。治疗结核病必须持续用药1一2年,有时甚至需用数年或长期持续应用。但在已出现或即将出现中毒症状时或细菌已产生耐药性时,应即停用链霉素。
  (6)肌注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药液浓度一般为200―250mg/ml,不宜超过500mg/ml。
  (7)长期用药可能导致不敏感细菌过度生长。

综述

  链霉素的用法如下,用于肌肉注射,目前认为成人1天750毫克一次注射即可以达到治疗目的,过去的500毫
链霉素

链霉素

克每天2次肌肉注射,它的疗效与一次肌肉注射是完全相同的。所以说,一次750毫克肌肉注射剂量少了250毫克一天,因剂量减少而副反应也减少了。对个别病情严重的患者剂量可以增加甚至加倍,但持续应用时间不能过长,一般不宜超过1周,而且必须在严密观察下应用。老年人剂量适当减少,儿童每公斤体重每天25毫克左右,也必须严密观察,一有副反应的苗头应该及时采取措施。现在我们使用的是硫酸链霉素,过去曾有双氢链霉素,因为较多病人出现永久性的失聪(耳聋),所以现在双氢链霉素已被国家医药管理局淘汰,不再生产和使用。
  链霉素在肌肉注射以后,血液吸收高峰浓度可以在半小时到二小时中出现,有效的抑制细菌生长的浓度可以维持12个小时,年龄较大的患者可能时间更长些。链霉素的排泄主要由肾脏进行。注射链霉素后它容易渗入胸腔、腹腔内,也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的羊水中,并且药浓度也较高,正因为在羊水中浓度较高,所以不能用于孕妇。又由于不能通过(或少量通过)血脑屏障,所以,不能用于治疗结核性脑膜炎。

药理作用

  链霉素是一种氨基糖苷类药,经主动转运通过细菌细胞膜,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的特殊受体蛋白结合,干扰信息核糖核酸与30S亚单位间起始复合物的形成,抑制蛋白合成。使DNA发生错读,导致无功能蛋白质的合成;使多聚核糖体分裂而失去合成蛋白的功能,使大量氨基糖苷类进入菌体,细菌细胞膜断裂,细胞死亡。

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

  链霉素与双氢链霉素均可和血清蛋白质结合形成全抗原,但所产生的抗体不同,因此无交叉反应,对链霉素过敏者可用双氢链霉素。然而有对二者均过敏史,颇须注意。过敏反应包括:皮疹(0.3%~11%),可表现为斑丘疹、荨麻疹、红斑、麻疹样皮疹、猩红热样皮疹、天疱疮样皮疹、湿疹样皮疹、紫癜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皮肤表现。严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严重过敏者反应还可并发急性溶血性贫血、血红蛋白尿、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链霉素

链霉素

毒性反应

  1)急性毒性反应:麻木、头晕、耳聋等为多见,多在用药后10天内出现,最短者于注射后20分钟内出现麻木,持续1~6小时,重者可延续24小时尚不消失。亦有发生口周麻木、头晕、运动失调、头痛、乏力、呕吐、颜面潮红,严重者亦有发生大汗、呼吸困难、痉挛不易与过敏性休克区分者。但急性反应多见累积或渐次加重现象,部分病例仅在开始注射时出现反应,以后即消失。链霉素的急性反应一般认为与其所含杂质有关。
  2)慢性毒性反应:①第八对颅神经损害;a)耳前庭系损害,主要表现眩晕、头痛、经常指误等。以后出现运动性共济失调等;b)耳蜗系损害:一般发生较迟,常在用药数月后或停药以后发生。其主要症状是耳鸣和耳聋。②对局部的刺激:肌注局部疼痛、肿胀、无菌性脓肿等,鞘内注射可引起发热、苍白、激动、胃纳减退、抽搐、休克,严重者可导致死亡等。③对肾脏的损害:链霉素对肾脏的损害较轻,表现为蛋白尿和管型尿,部分出现肾功能暂时减退,停药后可恢复,严重的永久性肾损害并不多见。④对骨髓的抑制:表现为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血细胞全少症等。以白细胞减少常见,再障及全血细胞减少偶见。⑤还有多毛症、结膜炎、关节痛、心肌炎、中毒性脑病等。

其他

  肠道菌群失调,二重感染,多种维生素缺乏、口角炎、皮炎、腹泻等。

防治措施

  1)合理使用链霉素,严格掌握适应证。目前链霉素主要用于结核、鼠疫等。
  2)要严格掌握剂量及疗程。治疗结核成人用0.75克/天已够,不要用1克,可减少副作用发生,老年及儿童、肾功能不全者均应慎用,剂量要小,疗程要短。
  3)严密观察各种毒副作用的症状和体征,一旦发现应及时处理,必要时立即停用。
  4)不宜采用静脉或皮下注射法给药。
  5)发生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组织抢救。
  6)孕妇禁用,婴幼儿应尽量避免使用。

发现

  1945年,弗莱明、弗洛里、钱恩三人分享诺贝尔医学奖,这是为了表彰他们发现了有史以来第一种对抗细菌
链霉素

链霉素

传染病的灵丹妙药――青霉素。但是青霉素对许多种病菌并不起作用,包括肺结核的病原体结核杆菌。肺结核是对人类危害最大的传染病之一,在进入20世纪之后,仍有大约1亿人死于肺结核,包括契诃夫、劳伦斯、鲁迅、奥威尔这些著名作家都因肺结核而过早去世。世界各国医生都曾经尝试过多种治疗肺结核的方法,但是没有一种真正有效,患上结核病就意味着被判了死刑。即使在科赫于1882年发现结核杆菌之后,这种情形也长期没有改观。青霉素的神奇疗效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能不能发现一种类似的抗生素有效地治疗肺结核?
  果然,在1945年的诺贝尔奖颁发几个月后,1946年2月22日,美国罗格斯大学教授赛尔曼?瓦克斯曼(Selman A. Waksman)宣布其实验室发现了第二种应用于临床的抗生素――链霉素,对抗结核杆菌有特效,人类战胜结核病的新纪元自此开始。和青霉素不同的是,链霉素的发现绝非偶然,而是精心设计的、有系统的长期研究的结果。和青霉素相同的是,这个同样获得诺贝尔奖的发现,其发现权也充满了争议。
  瓦克斯曼是个土壤微生物学家,自大学时代起就对土壤中的放线菌感兴趣,1915年他还在罗格斯(Rutgers)大学上本科时与其同事发现了链霉菌――链霉素就是在后来从这种放线菌中分离出来的。人们长期以来就注意到结核杆菌在土壤中会被迅速杀死。1932年,瓦克斯曼受美国对抗结核病协会的委托,研究了这个问题,发现这很可能是由于土壤中某种微生物的作用。1939年,在药业巨头默克公司的资助下,瓦克斯曼领导其学生开始系统地研究是否能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出抗细菌的物质,他后来将这类物质命名为抗生素。
  瓦克斯曼领导的学生最多时达到了50人,他们分工对1万多个菌株进行筛选。1940年,瓦克斯曼和同事伍德鲁夫(H. B. Woodruff)分离出了他的第一种抗生素――放线菌素,可惜其毒性太强,价值不大。1942年,瓦克斯曼分离出第二种抗生素――链丝菌素。链丝菌素对包括结核杆菌在内的许多种细菌都有很强的抵抗力,但是对人体的毒性也太强。在研究链丝菌素的过程中,瓦克斯曼及其同事开发出了一系列测试方法,对以后发现链霉素至关重要。
  链霉素是由瓦克斯曼的学生阿尔伯特?萨兹(Albert Schatz)分离出来的。1942年,萨兹成为瓦克斯曼的博士研究生。不久,萨兹应征入伍,到一家军队医院工作。1943年6月,萨兹因病退伍,又回到了瓦克斯曼实验室继续读博士。萨兹分到的任务是发现链霉菌的新种。在地下室改造成的实验室里没日没夜工作了三个多月后,萨兹分离出了两个链霉菌菌株:一个是从土壤中分离的,一个是从鸡的咽喉分离的。这两个菌株和瓦克斯曼在1915年发现的链霉菌是同一种,但是不同的是它们能抑制结核杆菌等几种病菌的生长。据萨兹说,他是在1943年10月19日意识到发现了一种新的抗生素,也即链霉素。几个星期后,在证实链霉素的毒性不大之后,梅奥诊所的两名医生开始尝试将它用于治疗结核病患者,效果出奇的好。1944年,美国和英国开始大规模的临床试验,证实链霉素对肺结核的治疗效果非常好。它随后也被证实对鼠疫、霍乱、伤寒等多种传染病也有效。与此同时,瓦克斯曼及其学生继续研究不同菌株的链霉菌,发现不同菌株生产链霉素的能力也不同,只有4个菌株能够用以大规模生产链霉素。1946年,萨兹博士毕业,离开了罗格斯大学。在离开罗格斯大学之前,萨兹在瓦克斯曼的要求下,将链霉素的专利权无偿交给罗格斯大学。萨兹当时以为没有人会从链霉素的专利获利。但是瓦克斯曼另有想法。瓦克斯曼早在1945年就已意识到链霉素将会成为重要的药品,从而会有巨额的专利收入。但是根据他和默克公司在1939年签署的协议,默克公司将拥有链霉素的全部专利。瓦克斯曼担心默克公司没有足够的实力满足链霉素的生产需要,觉得如果能让其他医药公司也生产链霉素的话,会使链霉素的价格下降。于是他向默克公司要求取消1939年的协议。奇怪的是,默克公司竟然慷慨地同意了,在1946年把链霉素专利转让给罗格斯大学,只要求获得生产链霉素的许可。罗格斯大学将专利收入的20%发给瓦克斯曼。
  三年以后,萨兹获悉瓦克斯曼从链霉素专利获得个人收入,并且合计已高达35万美元,大为不满,向法庭起诉罗格斯大学和瓦克斯曼,要求分享专利收入。1950年12月,案件获得庭外和解。罗格斯大学发布声明,承认萨兹是链霉素的共同发现者。根据和解协议,萨兹获得12万美元的外国专利收入和3%的专利收入(每年大约1.5万美元),瓦克斯曼获得10%的专利收入,另有7%的专利?入由参与链霉素早期研发工作的其他人分享。瓦克斯曼自愿将其专利收入的一半捐出来成立基金会资助微生物学的研究。
  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萨兹的这种做法破坏了行业潜规则,虽然赢得了官司,却从此难以在学术界立足。他申请了50多所大学的教职,没有一所愿意接纳一名“讼棍”,只好去一所私立小农学院教书。虽然在法律上萨兹是链霉素的共同发现者,但是学术界并不认帐。1952年10月,瑞典卡罗林纳医学院宣布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瓦克斯曼一个人,以表彰他发现了链霉素。萨兹通过其所在农学院向诺贝尔奖委员会要求让萨兹分享殊荣,并向许多诺贝尔奖获得者和其他科学家求援,但很少有人愿意为他说话。当年12月12日,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如期颁给了瓦克斯曼一人。瓦克斯曼在领奖演说中介绍链霉素的发现时,不提萨兹,而说“我们”如何如何,只在最后才把萨兹列入鸣谢名单中。瓦克斯曼在1958年出版回忆录,也不提萨兹的名字,而是称之为“那位研究生”。
  瓦克斯曼此后继续研究抗生素,一生中与其学生一起发现了20多种抗生素,以链霉素和新霉素最为成功。瓦克斯曼于1973年去世,享年85岁,留下了500多篇论文和20多本著作。
  萨兹则从此再也没能到一流的实验室从事研究,1960年代初连工作都找不到,只得离开美国去智利大学任教。1969年他回到美国,在坦普尔大学任教,1980年退休,2005年去世,享年84岁。
  萨兹对链霉素的贡献几乎被人遗忘了。他是在退休以后才逐渐又被人想起来。这得归功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的微生物学家米尔顿?威恩莱特(Milton Wainwright)。1980年代,威恩莱特为了写一本有关抗生素的著作,到罗格斯大学查阅有关链霉素发现过程的档案,第一次知道萨兹的贡献,为此做了一番调查,并采访了萨兹。威恩莱特写了几篇文章介绍此事,并在1990年出版的书中讲了萨兹的故事。此时瓦克斯曼早已去世,罗格斯大学的一些教授不必担心使他难堪,也呼吁为萨兹恢复名誉。为此,1994年链霉素发现50周年时,罗格斯大学授予萨兹奖章。
链霉素样品

链霉素样品

在为萨兹的被忽略而鸣不平的同时,伴随着对瓦克斯曼的指责。例如,英国《自然》在2002年2月发表的一篇评论,就举了链霉素的发现为例说明科研成果发现归属权的不公正,萨兹才是链霉素的真正发现者。2004年,一位当年被链霉素拯救了生命的作家和萨兹合著出版《发现萨兹博士》,瓦克斯曼被描绘成了侵吞萨兹的科研成果,夺去链霉素发现权的全部荣耀的人。
  瓦克斯曼是否侵吞了萨兹的科研成果呢?判断一个人的科研成果的最好方式是看论文发表记录。1944年,瓦克斯曼实验室发表有关发现链霉素的论文,论文第一作者是萨兹,第二作者是E.布吉(E. Bugie),瓦克斯曼则是最后作者。从这篇论文的作者排名顺序看,完全符合生物学界的惯例:萨兹是实验的主要完成人,所以排名第一,而瓦克斯曼是实验的指导者,所以排名最后。可见瓦克斯曼并未在论文中埋没萨兹的贡献。他们后来发生的争执与交恶,是因为专利分享而起,与学术贡献的分享无关。
  那么,诺贝尔奖只授予瓦克斯曼一人,是否恰当呢?瓦克斯曼和萨兹谁是链霉素的主要发现者呢?链霉素并非萨兹一个人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发现的,而是瓦克斯曼实验室多年来系统研究的结果,主要应该归功于瓦克斯曼设计的研究计划,萨兹的工作只是该计划的一部分。根据这一研究计划和实验步骤,链霉素的发现只是早晚的事。萨兹只是执行瓦克斯曼研究计划的一个劳力而已。换上另一个研究生,同样能够发现链霉素,实际上后来别的学生也从其他菌株发现了链霉素。瓦克斯曼最大的贡献是制定了发现抗生素的系统方法,并在其他实验室也得到了应用,因此被一些人视为抗生素之父。
  所以,链霉素的发现权应该主要属于实验项目的制定和领导者(也即导师),而具体执行者(也即学生)是次要的。这其实也是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颁发惯例,并非链霉素的发现才如此,其他获得诺贝尔奖的生物学成果,通常只颁发给实验的领导者,而具体做实验的学生很少能分享。萨兹显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后来一直强调是他劝说瓦克斯曼去研究抗结核杆菌的抗生素,试图把自己也当成是实验项目的制定者。但是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因为在萨兹加入瓦克斯曼实验室之前,瓦克斯曼实验室已在测试抗生素对结核杆菌的作用了。

动力学

  肌内注射后吸收良好。主要分布于细胞外液,并可分布于除脑以外的所有器官组织,该品到达脑脊液和支气管分泌液中的量很少;可到达胆汁、胸、腹水、结核性脓肿和干酪样组织;尿液中浓度高,可穿过胎盘组织。分布容积(Vd)为0.26L/kg。蛋白结合率低至中度(20~30%)。肌注lg,l~1.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25~50μg/ml)。T1/2为2.4~2.7小时,肾功能损害时为50~100小时。该品在体内不代谢,经肾小球过滤排出,80~98%在24小时排出,约1%从胆汁排出,此外亦有少量从乳汁、唾液和汗液中排出,该品有相当量可经血液透析清除。

适应症

  1.该品适用于土拉菌病,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鼠疫、性病肉芽肿、布氏杆菌病、鼠咬热,亦可与青霉素联合治疗或预防草绿色链球菌或肠球菌所致的心内膜炎。2、该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各种结核病或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3.该品主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各种结核病的初治病例,或其他敏感分枝杆菌感染。
  4.该品可单用于治疗土拉菌病,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鼠疫、腹股沟肉芽肿、布鲁菌病、鼠咬热等的治疗。
  5.亦可与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联合治疗草绿色链球菌或肠球菌所致的心内膜炎。

禁忌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也过敏。有链霉素过敏病史者禁用。
  (2)链霉素可穿过胎盘,在脐带血中达到的浓度约与母血中相近,据报道链霉素曾引致人类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3)老年患者应用氨基糖苷类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氨基糖苷类疗程中监测肾功能(最好测定肌酐清除率)极为重要。肾功能正常者用药后亦可能产生听力减退。此外,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
  (4)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失水,由于血药浓度增高,产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②第8对脑神经损害,链霉素可导致听神经和前庭功能损害;③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链霉素可引致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④肾功能损害,链霉素可引起肾毒性。该品也可使胎儿听力减退,故孕妇应避免使用或慎用。

副作用

  1.链霉素容易损害听觉神经,可以引起眩晕,运动时失去协调(我们称共济失调);可以引起耳鸣,听力下降,严重时出现耳聋。上面提到不能用于孕妇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它可以影响胎儿的听觉神经,以后产生听觉障碍。因为,由于医疗单位不够认真负责,或者由于不懂药理知识乱用链霉素,引起所谓“先天性”耳聋,在过去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儿童听力障碍残疾的教训也是较多的。
  2.产生链霉素过敏反应的人很少,但还是有的。轻的出现发热、药物性皮疹,严重的会发生剥脱性皮炎(是一种全身性的严重的皮肤病),甚至过敏性休克。所以,有链霉素和其他药物过敏史者不用或慎用。
  3.前面已介绍过链霉素属氨基糖甙类抗菌素(其他如庆大霉素、小诺霉素、妥布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等等均属此类抗菌素)对肾脏的毒性较多,肾功能有损害的病人应该少用和不用,即使一定要用,必需经常查验肾功能和尿常规,老年人因药物血浓度维持时间比年轻者长,所以,应用链霉素要减量和谨慎使用,并进行严密观察。
  4.有的病人可以出现口唇周围和面部的麻木感。轻者不须停药,重者必需在专门医师的指导下减量或停药。
  总之,链霉素的副反应,少数病人反应严重,所以,链霉素的使用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应用,千万不要乱用和过量使用。

过敏反应

  该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以皮疹、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较为多见。皮疹的发生率自0.3%~10%(平均5%)不
链霉素

链霉素

等,多在开始治疗后7~9天发生,但以往曾接受链霉素治疗的患者可在数小时内迅速出现。最多见者为斑丘疹,伴有痒感,一般持续5~10日后消退;少数可发展为剥脱性皮炎,停药后则于1~3日内迅速消退。较少见的皮疹有荨麻疹、红斑、麻疹样皮疹、猩红热样皮疹、天疱疮样皮疹、湿疹样皮疹等,亦可伴血管神经性水肿或紫癜。经常与链霉素接触的医务工作者,药厂分装工人,以及外用该品者常可发生接触性皮炎,一般于接触后3~12个月发生;皮疹多出现于两手、手背、眼睑、颈部等处,表现为皮肤发红、搔痒、丘疹、眼皮肿、眼睑湿疹等,停止接触后即可消退。故该品局部应用已无人问津。该品也可导致过敏性休克,部份患者可能在特异性体质基础上发生类似症状。患者用药剂量往往不大,大多于注射后1~2分钟出现突然发作的呼吸困难,面色苍白,青紫、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患有呼吸道感染的儿童较多见。该品所引起的过敏性休克,其发生率虽较青霉素所致者为低,但见诸国内报告者已不下百例,因休克而死亡者亦不在少数,已引起人们高度警惕。神经系统:链霉素初期的制剂不纯,常引起头痛、麻木、头晕、耳鸣、呕吐和周围血管扩张而有皮肤发红、血压急剧下降等。精制的链霉素仍可引起头痛、头晕、麻木等反应,但发生率显然较低。临床上应用链霉素时毒性反应的发生与每日剂量和疗程有关,耳毒性反应和每日剂量成正比,剂量高于1g/日者,耳毒性反应发生率即见增高;每日总量1g,总量在5~30g的范围内即可出现前庭损害。最常见而严重的毒性反应是对第8对脑神经的损害。其引致的耳中毒占感觉神经性聋的14.8%;儿童或老年患者、肾脏功能损害者、血药浓度持续在25μg/ml以上者及中耳炎患者较易发生耳毒性症状。前庭障碍的主要症状眩晕、急骤动作可引致恶心、呕吐,严重患者的每一动作停止后仍有继续不断进行的感觉。链霉素主要引起前庭系的前庭神经节病变,此外,内耳末梢器官前庭的壶腹嵴、位觉斑的感觉上皮细胞也有不同程度的病变。耳蜗系损害一般发生较迟,常在用药数月后或停药后发生。高频听力常先受累,其损害程度也较严重。耳蜗损害的主要症状为耳鸣与耳聋,持续耳鸣、耳部饱满感有时为听力减退的先兆症状,如立即停药,耳聋可望防止。有的报道有家族性易感体质者应用小量链霉素即可造成明显听力损害;某些特别敏感者用药量仅0。2~3g即可产生听力减退。此种家族性链霉素耳中毒只通过母系遗传,且与庆大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等其他氨基糖甙类无交叉易感性。因此,在亲属或家庭成员中曾应用链霉素而发生听力减退者,用链霉素应特别审慎。链霉素对内耳的毒性反应大多在一定时期(1~6月)后才出现,给药期间很少发现,故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胸腔或腹腔内大量应用链霉素时,可因神经肌肉阻滞作用而发生呼吸衰竭和心跳停止,但少见。周围神经炎少见,偶可引起视神经炎和视力减退。
  泌尿系统:链霉素对肾脏可产生轻度损害,患者可出现蛋白尿、管型尿等,一般并不影响继续用药。少数患者可有肾功能减退,但停药后即可恢复。服用碳酸氢钠等药物使尿液转为碱性,可减少蛋白尿产生的机会。[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较多见,此外偶可发生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殊器官]长期应用链霉素可引起完全或部份的嗅觉功能丧失。有报告应用该品鼓室内注射治疗美尼尔氏综合征,95%病人眩晕消失而听力仍保持。
  其他:肌内注射处可有疼痛及肿胀,一般甚为轻微,持续时间也不长。肌内注射后,常可引起一过性口周围麻木、头晕等,较重者可伴有额面、头皮和四肢麻木,经过数小时后即可自动消失,有时亦可持续更长时间。尚有产生多毛症、结膜炎、唇指感觉异常、关节疼痛、精神失常、中毒性脑病、眼中心暗点视力障碍、心肌炎及高血压等。其他还有因维生素缺乏而发生口炎、阴囊皮炎、腹泻等;葡萄球菌肠炎及真菌性心内膜炎等二重感染也偶有所见。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也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链霉素:(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该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该品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4)肾功能损害,因该品具有肾毒性。
  3.疗程中应注意定期进行下列检查:(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4.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年老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1μg/ml。
  5.对诊断的干扰:该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该品属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该品属孕妇用药D类,即对人类有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该品可穿过胎盘进入胎儿组织。据报道孕妇应用该品后曾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因此妊娠妇女在使用该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宜暂停哺乳。老年患者应用氨基糖苷类后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

相互作用

  (1)链霉素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同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可能性。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
  (2)链霉素与神经肌肉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链霉素与卷曲霉素、顺铂、利尿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听力损害可能发生,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
  (3)链霉素与头孢噻吩同用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4)链霉素与多粘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因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后者可导致骨骼肌软弱、呼吸抑制或麻痹(呼吸暂停)。

制剂

  按链霉素计。注射用硫酸链霉素(1)0.75g(75万单位)(2)1g(100万单位)(3)2g(200万单位)(4)5g(500万单位)。因在胃肠道不吸收,只对肠道感染有效,现已少用。肌注,一日0.75-1g,分1-2次用,1-2周一疗程,儿童一日15-30mg/kg,分2次用,结核病一日20mg/kg,分2次用,隔日用药,新生儿一日10-20mg/kg。

注射用硫酸链霉素

  注射用硫酸链霉素使用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注射用硫酸链霉素
  商品名:
  英文名:Streptomycin Sulfate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Liusuan Lianmeisu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链霉素,其化学名为O-2-甲氨基-2-脱氧-a-L-葡吡喃糖基-(1→2)-O-5-脱氧-3-C-甲酰基-a-L-来苏呋喃糖基-(1→4)-N N-二脒基-D-链霉胺硫酸盐。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C21H39N7O12)2?3H2SO4
  分子量:1457.40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
  【药理毒理】
  硫酸链霉素为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对结核分枝杆菌有强大抗菌作用,其最低抑菌浓度一般为0.5mg/ml。非结核分枝杆菌对本品大多耐药。链霉素对许多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布鲁菌属、巴斯德杆菌属等也具抗菌作用;脑膜炎奈瑟菌和淋病奈瑟菌亦对本品敏感。链霉素对葡萄球菌属及其他革兰阳性球菌的作用差。各组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对本品耐药。
  链霉素主要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细菌与链霉素接触后极易产生耐药性。链霉素和其他抗菌药物或抗结核药物联合应用可减少或延缓耐药性的产生。
  【药代动力学】
  肌内注射后吸收良好。主要分布于细胞外液,并可分布至除脑以外的全身器官组织,本品到达脑脊液、脑组织和支气管分泌液中的量很少;但可到达胆汁、胸水、腹水、结核性脓肿和干酪样组织,并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组织。蛋白结合率20%~30%。血消除半衰期(t1/2b)2.4~2.7小时,肾功能减退时可显著延长。本品在体内不代谢,主要经肾小球滤过排出,给药后24小时尿中排出80%~98%,约1%从胆汁排出,少量从乳汁、唾液和汗液中排出。本品可经血液透析清除相当量。
  【适应症】
  1.本品主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各种结核病的初治病例,或其他敏感分枝杆菌感染。
  2.本品可单用于治疗土拉菌病,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鼠疫、腹股沟肉芽肿、布鲁菌病、鼠咬热等的治疗。
  3.亦可与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联合治疗草绿色链球菌或肠球菌所致的心内膜炎。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0.5g(以链霉素计,下同),每12小时1次,与其他抗菌药物合用;细菌性(草绿链球菌)心内膜炎,肌内注射,每12小时1g,与青霉素合用,连续1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1周;60岁以上的患者应减为每12小时0.5g,连续2周。
  (2)肠球菌性心内膜炎,肌内注射,与青霉素合用,每12小时1g,连续2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4周。
  (3)鼠疫,肌内注射,一次0.5~1g,每12小时1次,与四环素合用,疗程10日。
  (4)土拉菌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1g,连续7~14日。
  (5)结核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g,或1次0.75g,一日1次,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如采用间歇疗法,即每周给药2~3次,每次1g;老年患者肌内注射,一次0.5~0.75g,一日1次。
  (6)布鲁菌病,每日1~2g,分2次肌内注射,与四环素合用,疗程3周或3周以上。
  2.小儿常用量 肌内注射,按体重每日15~25mg/kg,分2次给药;治疗结核病,按体重20mg/kg,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g,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
  3.肾功能减退患者:按肾功能正常者链霉素的正常剂量为每日1次,15mg/kg肌内注射。肌酐清除率>50~90ml/min,每24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每24~72小时给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10ml/min,每72~96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可直接测定或从患者血肌酐值按下式计算:
  (140-年龄)×标准体重(kg)
  成年男性肌酐清除率=
  72×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
  (140-年龄)×标准体重(kg)
  或
  50×患者血肌酐浓度(umol/L)
  (140-年龄)×标准体重(kg)
  成年女性肌酐清除率= ×0.85
  72×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
  (140-年龄)×标准体重(kg)
  或 ×0.85
  50×患者血肌酐浓度(umol/L)
  【不良反应】
  1.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口渴等肾毒性症状,少数可产生血液中尿素氮及肌酐值增高。
  2.影响前庭功能时可有步履不稳、眩晕等症状;影响听神经出现听力减退、耳鸣、耳部饱满感。
  3.部分患者可出现面部或四肢麻木、针刺感等周围神经炎症状。
  4.偶可发生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嗜睡、软弱无力、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症状。
  5.偶可出现皮疹、瘙痒、红肿。少数患者停药后仍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症状,应引起注意。
  【禁忌症】
  对链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 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也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链霉素: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品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3.疗程中应注意定期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4.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年老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15~30mg/ml,谷浓度5~10m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56~64mg/ml,谷浓度<1mg/ml。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属孕妇用药D类,即对人类有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进入胎儿组织。据报道孕妇应用本品后曾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因此妊娠妇女在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属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氨基糖苷类后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其产生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可能性。
  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断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本品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
  3.本品与头孢噻吩或头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5.其他肾毒性药物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药物过量】
  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链霉素。
  【规格】
  (1)0.75g(75万单位) (2)1g(100万单位)
  (3)2g(200万单位) (4)5g(500万单位)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